因贷后管理不到位等违规行为 中国银行赤峰分行被罚30万

凤凰网财经讯(彭彬实习生陆瑞兰) 1月25日,银保监局官网发布了赤峰银监分局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公开表显示,因贷后管理不到位等,赤峰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罚款30万元人民币。

因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贷后管理不到位等直接责任人,赤峰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员工阎丛笑罚款5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于2005年3月30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钢铁街中段;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以批准文件所列为准);代理保险业务(凭许可证经营);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无一般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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